轉知國立屏東大學
說明:
一、旨揭計畫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及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辦理。
二、課程週期:113年2月19日(星期一)起至113年6月22日(星期六);一共18週。
三、上課地點:本校屏師校區敬業樓及其校外場地詳見如附件。
四、招生對象:
(一)學分班需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歷,學習班則不受年齡、學歷限制。
(二)有意擔任排灣族、魯凱族、布農族、阿美族、卡那卡那富族及拉阿魯哇族族語教學之校外人士。
五、報名網址:
(一)學分班:https://forms.gle/4DMt1Ddi7D8f9Bsq5。
(二)學習班:https://forms.gle/cJM2pn6N67SnZoZ49。
六、檢附招生海報、簡章以及課程表。